五旬无业男子来回坐地铁18次,偷窃1800元获刑一年
据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官方微信消息 华某年过五旬,一直无业,靠吃低保为生。据邻居反映,他通常早上七点到八点出门,随后十点左右就回来了。
2020年3月的一天,他在轨道交通六号线高科西路至源深体育中心站区段内,来来回回乘坐轨交列车18次……
第19次,他又登上了开往世纪大道方向的列车,背着黑色双肩包低头站在过道玩手机的张某某引起了他的注意。在拥挤的地铁车厢内,华某一直挤在张某某身后,并跟随张某某的转身而移动。
(黑圈为被害人 红圈为华某)
终于等来了合适的时机,华某熟练地用左手拿着包遮住自己的右手,用右手拉开了张某某双肩包的拉链。得手后在世纪大道站下车仓皇逃离,这时张某某也有所察觉,一路追赶未果,遂向公安机关报警。公安机关在本市浦东新区南码头路1136弄小区门口将华某抓获,并当场从其身上缴获部分赃款。
到案后他对自己实施扒窃的事实拒不供述,检察官仔细阅卷,一步步核实证据寻找突破口。通过仔细核对张某某取款时ATM机的现金冠字号,比对抓获华某人时从其身上查获的1800元现金,全部吻合,这下子华某关于这笔现金是其本人的辩解一下子被击破了。
华某前科累累,先后因盗窃被处罚四次。案发时正值工作日早高峰,地铁人多拥挤,而华某却在案发前的40分钟内,在轨道交通六号线来回乘车18次;案发期间华某也始终紧贴被害人,且在被害人有一原地转身动作时,华某不顾车厢内拥挤、行动不便,仍然跟随其转身而移动位置。且华某案发逃离现场后,先后乘坐多辆公交车、出租车,并且有较长距离的步行过程,其选择的交通方式、路线违背常理。
针对这些异常,检察官决定加强审讯,通过上述行为与轨迹明显违背常理,突破其心理防线,让华某意识到自己的一切行踪都已被司法机关掌握,并通过最后告知关于冠字号的关键证据,打破其最后的心理防线,最终华某如实交代了当天的盗窃经过,并愿意认罪认罚。
检察官提醒
乘坐地铁、公交等公共交通工具一定要提高警惕,如有可疑人员出没及时向站台工作人员和轨交民警求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