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补偿太低,女子不愿搬走成为唯一钉子户,地铁建设受到阻碍
随着社会的发展,山川河流逐渐被钢铁森林所替代,在城市扩张的路上,总会爆发一些矛盾。
2016年3月,一则新闻在网上掀起一阵舆论风浪,人人都在讨论武汉那个“最牛钉子户”。
新闻的标题非常吸睛,一看就让人冒火,主要关键词是这几个——”钉子户“、”武汉修地铁“、”3000万“。
从这几个关键词大家想必能猜出来,这则新闻讲的是个什么故事。
大意是说,武汉一名女子,因家在地铁规划路线上,不肯拆迁而决定要钱3000万。
这笔钱在赔款中数量很大,但也并非十分罕见,但关键是,女子的房屋只有287平方米,如果按3000万赔款算,那这套房子每平方就是十多万。
这样的价格,足以和寸土寸金的北京和上海等超大型城市相比。
究竟是什么样的房子,能让屋主这样狮子大开口?
01我不是钉子户
新闻火了以后,有许多记者跑去采访“钉子户”屋主李女士,可当谈论到赔偿款的问题时,李女士显得非常气愤和委屈:
“我不是钉子户,我也不想当。”
李女士认为,她并不是无理取闹,而是在公权和私权的博弈中,她被迫担起了“钉子户”的烂名声。
这位李女士并非一般的中年妇女,她是学法律出身的,在法律相关行业摸爬滚打多年,工作经验丰富,是一名事业有成的高知女性。
2013年,李女士突然得知,因为地铁规划的需要,她的房屋被通知需要拆迁。
对于大部分普通人来说,拆迁并不算一件坏事,因为这通常意味着可以用老屋换一大笔赔偿款。
可李女士却不这样认为,因为她的房屋并不是一般的住宅,而是一套商铺,并且位置极佳,就在江汉区的繁华地带。
商铺位于一栋七层楼房的底层,层高5米,面积有287平方米,是2001年李女士花了110万买下的,后来租给一家银行做营业场所。
都说“一铺养三代”,这套李女士精心挑选的房子,带来了极高的投资收益,每年房租都在涨,是李女士家中重要的收入来源。
李女士说,她和丈夫都是普通的工薪阶层,这套商铺每年能给她家带来几十万的租金收入,正是靠着这笔钱,她才能够负担得起儿子国外留学的费用。
因此,当李女士得知自己商铺在被拆迁范围内后,第一反应就是找到地铁相关人员反应,这房子建了才不到15年,一定非拆不可吗,就不能找其他地方?
但地铁规划人员明确告诉她,那栋房子必须拆,而且那是在经过专家多轮测验后,得出的破坏范围最小的方案。李女士家的商铺位于地铁的通风口和上下口,几乎是必拆不可。
李女士得知结果后非常不高兴,因为自从要修地铁后,周边的地价都是水涨船高,可自己的铺子却要消失。
不久后,政府的赔偿款文件下来,李女士一看到赔偿款,差点气懵。
“这套铺子只赔了一千五百零八万,算下来每平方米大概五万左右,比我的预期差远了。”
后来李女士打听了下周边的商铺房价,发现就在距离自家商铺大概700米远处的商铺,一平米价格在7-8万,她又从中介口中得知,那一带的一楼商铺在2011年时,就已经卖出过接近10万的价格。
李女士按照市价估算了下自家铺子,怎么着价格也应该在三千万以上。
李女士的估价和政府的估价差了一半,对此,汉江区政府给出的解释是,他们是请来专门的评估机构进行审评。
“商铺的估价不是按照市值,而是按照租金收益。按照李女士商铺往年的租金情况,以每年60万左右估算。由于商铺只有四十年使用期限,而李女士已经使用15年,因此,用25年年租金收益加上装修损失费等,估算出一千五百零八万的数额。”
02程序正义
对于评估机构给出的结果,李女士提出了质疑,为什么要选这家机构。
对此,政府也给出了回答,当时备选的评估机构一共有12家,是李女士商铺那栋楼的所有户主共同投票选出来的。
可李女士表示,自己根本没有投票。
原来,当时区政府是在那栋楼的门前张贴告示,可李女士平日里工作繁忙,很少去铺子里看,因此也就不知道这件事。
后来有其他业主通知李女士,李女士才急匆匆赶去投票现场,可那时投票已经结束。
李女士对评估机构用年租金收益的方式评价感到不满,一般来说,评价房屋赔偿款,都是按照类似房屋的交易价取平均值。
可不巧的是,因为李女士家商铺地段特别好,因为附近的业主都不愿意卖房子,导致当地的房屋市场交易率特别低。
李女士能找到的房屋估价,最早也是2011年,参考价值不大,因此评估机构没有采用市值的方法,而是采用租金收益来算。
李女士决定自己去找评估机构估值,最后估值出来是二千六百多万,加上装修损失费等费用,总价应该在三千万以上。
但政府并不认可李女士单独找的评估机构,拒绝理由也非常简单:如果人人都单独找机构评估,岂不是一人一个价,那样更不公平。
李女士和政府之间就这样僵持下去,因为赔偿款一直没有得到妥善解决,地铁修建工期也拖了下去。
无论是地铁工作人员,还是附近的市民,都对李女士家的商铺议论纷纷,“钉子户”的名头也被安在了李女士头上。
李女士也觉得委屈,她也不想当“钉子户”,对于地铁这种民生工程,她当然表示支持,但同时她也表示,我只想维护自己的个人利益,这也不冲突啊。
到2015年,地铁的工期已经越发紧张,按照原定计划,这条地铁要在2016年底通车,李女士商铺是重要的出入口,如果这件事还没解决,可能会耽误整条地铁线的开通。
当时李女士商铺的那栋楼,上面的房间都已经被拆除,只剩下一楼的商铺,在一堆断壁残垣中显得格外突出。
因为这一处房屋迟迟没有拆除,地铁施工队只能将施工场所向旁边的道路转移,导致一些商铺被围起来,客人没法过来。
一家小超市老板就曾埋怨道,我们这都两年没人来了,平白损失了好多钱,其实一千多万也很多了是吧,她非不愿意拆。
超市老板认为,这笔赔偿款已经不少,可对于金钱和价值的概念,每个人都是不同的,李女士还是坚持认为,自己的赔偿款应该达到三千万。
可持续僵持下去也不是个事,在这时,区政府用一纸红头文件打破了僵局,他们给李女士下达了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》,这就意味着,无论李女士是否同意,政府都有权拆除房屋。
面对这份决定,李女士表现出了强烈的反对,她不仅拒绝签下这份补偿决定,就连之前的评估报告也拒绝签字。
她认为,只要她拒绝签字,文件就不会生效。
面对倔强的李女士,政府采用了留置送达的方式。
具体操作方式就是,将补偿决定的文件张贴在李女士的商铺前,并全程拍照,同时还联系了两个以上的利害关系人在场,就是商铺楼上原本的业主。
这一番操作下来后,通知张贴20天,文件便算是送达成功。
送达之后,如果李女士还有异议,可以在送达10天内申请复核,如果对复核结果不满意,还可以请房地产专家委员会做一个最后的审核和论证。
这段时间,就是给李女士复核的,可当李女士得知消息时,时间期限早已过去。
对此,李女士相当气愤,认为政府根本没有找她,明明她家一直有人,她的电话也一直是通的,随时可以联系上,可政府却故意用留置送达的方式。
李女士不愧是法律出身,非常善于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,于是她依法向法院提出了行政诉讼,要求区政府撤销之前下达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》。
简单来说,这下变成了“民告官”。
李女士的做法并没有问题,但关键是,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,需要上报上级法院,程序比较繁琐,可当时地铁的工期已经十分紧张,一天三四十万的消耗实在等不起,于是法院在向上级法院报备后,决定先予执行,先拆掉李女士的商铺,再走诉讼程序。
03结语
最终,在机器的轰鸣声中,李女士的商铺轰然倒塌,一旁带着墨镜的李女士围观了全过程。
“我知道它总是要拆的,和国家公共利益相比,个人利益不算什么。”李女士的话语明显有些哽咽。
其实她的诉求也没有错,用法律维护自身利益是正确的,她也不想当“钉子户“,只是法律也不能保证每个人得到绝对公平,总有人会做出牺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