长沙市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批招聘公告
长沙市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运营公司)成立于2011年7月,系长沙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子公司,主要负责长沙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的管理、咨询以及轨道交通设备的维护。公司为广大员工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及优厚的福利待遇(含五险一金、带薪年假、每月餐补、年终奖金、免费乘坐地铁、享受年度健康体检等),诚挚欢迎各位应聘者踊跃报名!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计划
本次计划招聘28个岗位共计330人,其中社会招聘310人、2020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0人,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:《2020年第二批招聘需求表》。
二、招聘对象
1、符合岗位任职条件的往届毕业生(必须能提供社保缴费或公积金缴费证明、工作证明等详细证明材料);
2、符合岗位任职条件的2020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,并取得毕业证、学位证(以学信网认证报告为准)。
三、应聘条件
(一)基本要求
1.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 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、方针和政策,政治素质好,品行端正,遵纪守法,诚实守信,廉洁自律。
2.身心健康,无色盲、色弱等情况,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,符合《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》的要求。
3.应聘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,以教育部学信网验证为准;留学归国学历,以教育部中国留学网验证为准。
4.符合各岗位具体招聘条件。
(二)其它要求
1.年龄要求:
(1)40周岁及以下(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);
(2)35周岁及以下(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);
(3)30周岁及以下(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)。
2.工作年限:核定至2020年12月31日止(实习经历不纳入核算)。
3.资格证书要求:以纸质证书为准(已暂未发放证书的以官方网站可查询为准)。
4.身高要求:考虑到公司对外服务形象的需要,站务类岗位须对身高有要求,其中:男性净身高不低于168cm,女性净身高不低于158cm。
各岗位具体招聘条件详见附件:《2020年第二批招聘需求表》。
四、岗位定级
长沙地铁检修类岗位定级为初级工,其余岗位根据《运营公司职级管理办法》及应聘人员资历条件进行定级。
五、应聘流程
(一)网上报名
1.报名时间:2020年12月15日至2020年12月21日17时止。
2.报名方式:本次招聘采用网上平台注册报名,具体报名方式请登陆长沙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官网“人才招聘”版块查看《运营公司2020年第二批招聘公告》。
3.报名注意事项
(1)请按官网公告要求登陆报名网址注册报名。
(2)应聘者每人仅限填写1份简历,填写简历时请仔细查看、慎重填写,经确认无误后再提交,一经提交不得修改或撤销简历;
(3)应聘者每人仅限投报1个岗位,投报岗位时请仔细查看岗位任职条件,慎重投报,经确认无误后再提交,一经提交不得修改或撤销已报岗位;
(4)应聘者须严格按照要求填写简历(图片格式请务必为JPG格式),并对本人填报的信息和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、准确性负责;未按要求填写简历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者,一经查实,取消应聘资格;如因资料填写不完整或填写有误,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;
(5)报名完成后,应聘者务必在报名平台“投递记录”中查看本人的报名状态,简历投递后报名平台将发送短信及邮件提醒。
(二)资格审核
公司将以手机短信的形式,向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者发送笔试通知;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者,恕不另行通知。
(三)笔试
1.笔试范围:包括但不限于行政能力测验、党建相关知识、轨道交通相关知识、轨道交通相关条例、交通运输部印发的城市轨道交通相关通知、法规、政策等。
2.笔试安排:笔试时间暂定为2020年12月,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公司发送的短信通知为准。接到笔试通知的应聘者,须按通知要求携带好本人相关证件原件,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,未按要求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。
3.纪律要求:参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,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,接受检查。如有抄袭、串通作弊、替考、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等违纪违规行为,将被取消考试资格。
(四)面试
入围面试的人员名单将根据各岗位的笔试成绩排名确定,具体面试安排以公司发送的手机短信通知为准。
(五)体检及心理测评
根据应聘者的面试成绩,结合各岗位招聘计划,择优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。体检标准参照《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》,在公司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。公司将以短信或邮件的方式通知入围人员参加体检;未通过笔试、面试的应聘者,恕不另行通知。不按规定要求体检的应聘者,视为自动放弃;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,一经查实,取消应聘资格。
公司委托专业机构对入围人员进行职业心理健康测评,职业心理健康测评结果异常者,不予录用。
(六)公示
根据体检及心理测评结果确定拟录用名单,在公司官网进行公示,公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录用人员姓名、学历、岗位等信息,同时公布监督电话,接受社会监督,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。
(七)录用
1.经公示,在入职前没有被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,办理录用手续;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,不予录用;对反映问题难以查实的,暂缓录用。
2.入职前,经核实存在以下情况者,不予录用:
(1)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;
(2)曾被原单位开除的;
(3)因违纪违规问题正在接受相关部门调查的;
(4)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;
(5)有违反治安管理或其他不良行为和记录的(包括但不限于有吸毒史、有赌博等不良嗜好等);
(6)法律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。
如有故意瞒报漏报上述任一情形的,入职后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。
六、其他事项
1.应聘者须在招聘期间保持本人手机畅通,以免相关通知等信息无法接收。凡因应聘者通信不畅造成无法联络的,均视为本人自动放弃。
2.我司从未开设,也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开设招聘相关培训班,从未向应聘者收取任何费用,请谨防受骗。
七、招聘咨询及投诉电话
1.咨询电话:运营公司人力资源部 0731-86852236
2.投诉电话:运营公司监察审计部 0731-86852248
3.咨询时间:工作日(上午8:30-12:00,下午14:00-17:30)